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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市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7-17   来源:

2026年沧州市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抽查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市公安局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信息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市辖区内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二)抽取比例

抽取比例50%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干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