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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市公章刻制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29   来源:

2026年沧州市公章刻制业

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2026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沧州市公章刻制业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61日至831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一)公安局: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公章刻制业检查);

(二)市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

公章刻制企业、经营者。

(二)抽取比例

全年检查比例3%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采用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五、抽查工作流程

1、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2、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3、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4、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和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发起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

2、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确实取得实效。

3、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