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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市第一、二季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19   来源:

2026沧州市第一、二季度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2026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沧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第一批次:318日至430

第二批次:51日至630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参与部门:市文广旅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公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文广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

、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竞酒店)

(二)抽取比例

抽查比例25%。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市文广旅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