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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市保安服务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

2026年沧州市保安服务业

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2026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沧州市保安服务业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323日至11月30日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公安局:保安服务业检查(保安服务公司的检查、保安员资质检查、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内容检查);

2、市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1、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市辖区内保安服务公司。

2、抽取比例

全年检查比例40%(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检查三分之一)

3、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1、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2、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3、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4、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和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发起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

2、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确实取得实效。

3、保安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