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会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检查”的规定,结合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自2023年4月11日起上半年一批次,下半年一批次,共二批次。
二、检查内容
(1)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
(2)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使用情况;
(3)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
(4)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联网情况。
三、检查人员
按照上级要求,全市分检查事项、分层级单位建立市、县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纳入名录库的执法检查人员中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正式民辅警组织抽查工作。
四、检查对象和方式
由随机抽取到的正式民辅警对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
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年双随机抽查采用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随机选派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过程要公正公开,记录要认真详实,结果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人为更改检查结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生违反规定程序的,提请纪委部门介入调查并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沧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