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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沧州市公安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和数据统计情况,编写形成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优意识,坚决落实《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将我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公示板的形式,张贴于墙,公布于众,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2023年,在局政府网站及沧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更新发布警务动态、政策文件等信75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责任,不断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流程规范高效。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其中10件已办结,12件结转2024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专人重点抓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主动回应和重点领域等栏目信息发布;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整理需公开的相关文件信息,及时移交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平台日常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按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明确细化警种部门职责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1

0

2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1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1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1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1

0

2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标准化水平仍需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规范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对相关业务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增强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四是进一步丰富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202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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