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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038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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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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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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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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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常景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特别是私家车数量急剧增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频发,也给我们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题。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沧州市关于推广“任丘模式”强化农村道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支队加大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一是在全市168个乡镇成立了乡镇交安办,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指挥、督导检查,二是依托农村派出所成立乡镇交警中队168个,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的查处,2019年1—4月份共查处交通违法30000余起,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每月下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的通报》,推动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发挥作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四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市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61处,治理981处,完成率96.48%,特别是国省道及农村道路问题,支队多次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并建立了联动机制。五是以城市道路、国省道、农村公路为主战场,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低三拖”违法载人、“三驾”等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开展交安主题宣传。通过摆放大型宣传展牌、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农村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