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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99号提案的答复

付洪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交车出租车,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倡导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一是深入村庄、社区、居委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走进基层,通过与居民进行面对面宣讲、组织观看交通安全专题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对文明交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创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客货运输公司等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宣讲交通法规、组织观看专题片、剖析事故案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醒广大从业人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载,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出行,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自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其中针对酒驾、醉驾,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管理力度,对公交车出租车压线、闯信号灯、抢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施行抄告制度,通知接受处罚,并责成其所属公司加强安全管理。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天共有68名出租车司机因违法停车载客或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有18名公交车司机因压线、抢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

三、启动取证程序,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51日起,在市区主要道路启动了16处高清视频拍摄设备,对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未予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据统计,第一周的时间共有750辆机动车因不礼让斑马线被处罚。

四、高峰期交警部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路口维护交通秩序。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针对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存在不了解和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支队在日常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治理的同时,总结推出“编外交警”的交通管理方法,即发动和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协助执勤,志愿者分布在整个路口和待转区周围,对市民进行劝导宣传,约束非机动停车不闯红灯、停车不要越线、行人按灯行走,有序通行。在非机动车道路上,绿灯亮时,劝导左转弯的非机动车规范地进入对面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左转侍转区内,并对非机动车随意斜穿、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加管理,通过组织志愿者对路口协助管理的实践,“编外交警”管交通的方法口碑良好效果显著,进一步规范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文明交通和通行路线方向,提升了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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