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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削减、优化合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3-02-21   来源:
附:
沧州市公安局削减、优化合并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按主项报送) 权力类型 结合工作实际削减、优化合并情况 实施部门
1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 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3 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4 违法承接典当物品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5 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6 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7 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8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9 扰乱单位秩序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0 破坏选举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1 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2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3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4 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5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6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7 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8 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19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0 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1 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2 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3 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4 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5 卖淫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6 嫖娼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7 拉客招嫖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8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29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30 投放虚假物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治巡支队)
31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 优化合并为一项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2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3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4 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5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6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7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38 非法出售发票 行政处罚 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