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五)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通过省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公安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完毕后,根据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项进行认领,形成市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市本级警种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各警种部门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全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监管实际,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各警种部门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达到100%。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警种部门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年抽查计划,市局政治部组织各警种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报送市双随机办,按照市双随机办统一部署,组织各警种部门实施。并指导规范现场抽查程序、抽查和处理结果公示、案卷归档等工作。各警种部门严格按照市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报市局政治部批准,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警种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警种部门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警种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各警种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各县级公安机关的指导、督促工作。各警种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市局将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同时,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