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关于对AKTER TANZINA现持居留许可予以作废的公告
近日,我市献县淮镇后厂村669号吴献伟来我局称其与妻子AKTER TANZINA(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EL0556123,居留许可号码:103219447)因感情不和,AKTER TANZINA独自回孟加拉国,多次劝说后仍不回家,并表示不想继续和其过日子,申请将其签证注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宣布AKTER TANZINA所持居留许可作废,自2025年2月25日起,公开公告10日,AKTER TANZINA见到公告后速来我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逾期不到,我局将在公安部外国人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其居留许可予以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AKTER TANZINA自己承担。
特此公告。
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